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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履行抗辩权与合同解除、双方违约的区别 合同未实际履行的管辖法院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2年6月4日 来源: 东莞合同律师   http://www.szhhtlaw.com/

  王丽华律师,东莞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后履行抗辩权与合同解除、双方违约的区别

  核心内容:后履行抗辩权与合同解除、双方违约的区别后履行抗辩权与合同解除的区别在于发生原因和性质不同,形式和程序要求不同,后果不同。后履行抗辩权与双方违约二者中,正当行使后履行抗辩权不构成双方违约。接下来为您详细介绍。


  后履行抗辩和两个相关概念的辨析


  后履行抗辩和合同解除


  后履行抗辩权是在不终止合同效力的前提下,后履行义务人为保证自己履行利益的一种自助措施,其与合同解除相比,能够降低合同行为的成本。二者主要区别是:


  1、发生原因和性质不同。前者发生在应先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没有履行的情况下,以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为基础;后者是由于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约定或者法定义务而使得另一方享有解除权,双方当事人也可以事先约定或者事后协商解除合同。


  2、形式和程序要求不同。大陆法系国家,行使合同解除权必须采用明确的意思表示或者由法院做出决定;对后履行抗辩权则无此类要求。


  3、后果不同。行使后履行抗辩权仅使后履行合同义务方有权暂时不履行,并不使合同关系消灭,当抗辩原因消除后,当事人仍应履行合同义务;解除合同则是终止现有的合同关系,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并使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恢复到订约前的状况。


  后履行抗辩和双方违约


  所谓双方违约,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违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民法通则第113条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民事。;构成双方违约的条件是:


  双方当事人依据法律和合同规定,必须履行一定的义务;


  当事人双方而不是一方违背了其负有的合同义务;








合同未实际履行的管辖法院有哪些

  在一些合同纠纷当中,可能是因为合同并未实际履行而产生的,如果通过诉讼来解决的话,法院管辖是如何的呢。所以下面是为大家带来合同未实际履行的管辖法院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




  一、合同未实际履行的管辖法院有哪些

  确定合同履行地,适用于除民诉法解释特殊规定的租赁合同、保险合同、网络买卖合同以外的各类合同纠纷案件,根据民诉法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确定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时,分三个层面处理。


  首先,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合同履行地点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从而确定合同履行的管辖法院,除特殊情形外,不考虑该合同是否已经实际履行以及实际履行地点是否与约定的不同。


  其次,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合同纠纷中争议标的的种类来分别确定合同履行地。


  再次,民诉法解释规定了按照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的两种特例。一是当事人虽然在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但没有实际履行,且当事人住所地都不在合同中约定的履行地点的,则直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再适用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二是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履行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的,即时结清的合同,则直接以实际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在约定管辖法院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约定管辖法院的意思表示必须通过书面方式表达出来;形式可以是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也可以是在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2、选择的管辖法院的范围是限定的,即只能是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中进行选择。


  3、当事人选择的管辖法院必须是明确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确定管辖。;如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履行中出现的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约定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本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就不能协议约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案件就不能协议约定由不动产所在地之外的法院管辖。


  三、合同的履行地是如何确定的

  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5、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供电、水、气、热力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6、证券回购合同,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最初付款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合同未实际履行的管辖法院有哪些的全部内容。为了避免因为合同纠纷产生的管辖纠纷,最好在合同当中进行法院管辖的约定。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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