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华律师,东莞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甲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二、乙方的义务
三、甲方义务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五、居间报酬的承担
六、诚信原则
七、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八、合同终止
九、争议解决方式
十、保密事项
十一、其他事项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年月日
无权处分行为是一种效力待定的行为,无权处分人与相对人订立了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或行为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后,合同自始有效。如未经权利人追认,则合同无效,但在买卖合同中存在例外。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