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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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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的情形有哪些?

添加时间:2014年5月3日 来源: 东莞合同律师   http://www.szhhtlaw.com/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
    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逸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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