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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时间地点

添加时间:2014年6月12日 来源: 东莞合同律师   http://www.szhhtlaw.com/
  导读:本文为你讲述了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时间地点。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 文章通过相关合同生效的知识,为你讲述了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时间地点。
 
  (一)合同成立时间
  1.在一般情况下,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2.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如双方当事人未同时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则以当事人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时间为合同
  成立时间。
  3.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要求在合同成立之前签订确认书。合同在签订确认书时成立,而不是承诺生效时成立。
  4.实际履行与合同成立的关系(重点)
  第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合同成立的地点
  1.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3.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双方当事人未在同一地点签字或盖章,则以当事人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生效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指一般情况下合同生效的时间。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在依照其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如《担保法》规定,房屋抵押合同自办理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3.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4.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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