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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格式合同的解释?

添加时间:2014年10月7日 来源: 东莞合同律师   http://www.szhhtlaw.com/
1、目的:为了防止格式合同条款损害相对方的利益,合同法对格式合同条款的解释作出了规定。
2、第41条规定,对格式合同的理解发生争议时,若既可作出有利于提供方的解释,又可作出不利于提供方的解释时,应作出不利于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而不能作出不利于相对方的解释。
案例分析
某超市周围到处贴有“本店商品不二价;绝对真货,假一罚十”的广告,某甲到该超市购毛料西装1套(百分之百羊毛),价值8000元人民币,后经市质检局检验,羊毛含量竟占60%,现甲要求该超市按照“假一罚十”的规定支付甲8万元。
问:本案中,超市应否按照“假一罚十”的规定赔偿8万元?
律师观点:
1、在合同成立前,超市就将“假一罚十”的店堂告示贴出,并足够显眼醒目,按照格式条款订入合同的规则,“假一罚十”成为合同中的格式条款;
2、对这一条款可以两种以上不同的解释,如:a、这一规定属于违约金;b、该规定不是超市的真实意思;c、该规定违反消法第49条;d、该规定属于暇疵担保责任,等等。
3、上述解释中,最不利于格式合同提供方的,是将其解释为卖方将对产品质量自己设定的担保责任。按照买卖合同的要求,本案中的某甲可依照格式合同条款要求超市支付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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