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添加时间:2015年2月2日 来源: 东莞合同律师 http://www.szhhtlaw.com/
合同成立始于承诺生效,它是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数量等内容协商一致的结果。所以,合同成立必须有以下两个要件:须有两方以上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等内容经协商一致,达成合意。
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一人自行订立合同;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合同的客体不确定;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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