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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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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应当符合的条件

添加时间:2017年1月25日 来源: 东莞合同律师   http://www.szhhtlaw.com/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提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被要约人。要约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具体地讲,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以缔结合同为目的。要约必须是对相对人发出的行为,必须由相对人承诺,虽然相对人的人数可能为不特定的多数人。另外,要约必须具备合同的一般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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