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华律师
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
13650300073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寰宇汇金中心5座
2020年7月继前更新):黄某为单位推销化妆品,单位被公安机关认定诈骗,黄某遭关押,审查起诉期间,公诉机关认真考虑辩护人提出的黄某没有参与虚构事实,谋划诈骗的辩护意见,对黄某不批准逮捕。
律师个人站
联系电话:13650300073